2022-03-02 5060
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GW單晶電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生態環境部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應當征詢與本項目相關的個人和部門對該項目的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敬請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要
2022年是“十四五 ”規劃的開局之年,隨著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以及一系列宏觀政策引導下,新能源行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光伏發電則為其中一項重要的清潔能源電力。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將充分利用當前政策優勢,進一步擴大、完善公司電池生產能力,將以新項目為契機,立足國內,著眼全球,提升光伏產業鏈的整體競爭優勢,為推動綠色新能源事業發展盡綿薄之力。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這樣一個時點上,利用泰州便利的地理位置和環境資源,在泰州市海陵區興泰南路268號建設年產4GW單晶電池項目,契合了時下的市場環境。
2022年2月,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主要從事單晶硅光伏電池的生產,隨著時代的發展,現有項目(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GW高效單晶電池生產基地項目)所使用的生產工藝已不足以滿足時代需求,為進一步擴大、完善公司電池生產能力,增強競爭力,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120917萬元,在原有項目生產線拆除的前提下,建設年產4GW單晶電池項目,其中建設投資106580萬元(其中環保設備投資760萬元),流動資金14337萬元,建成后將形成年產4GW單晶電池的生產能力,選址于泰州市海陵區興泰南路268號(泰州隆基電池廠區),占地面積11.4萬m2,其中綠化面積約35000m2。目前已取得了泰州市海陵區行政審批局關于本項目的備案證(泰海行審備〔2022〕26號)。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大氣污染物
本項目清洗、酸洗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通過2套二級堿吸收裝置處理最終由兩根15m高排氣筒(1#、2#)排放;擴散、酸洗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通過2套二級堿吸收裝置處理最終由兩根25m高排氣筒(3#、4#)排放;酸刻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通過2套四級堿吸收裝置處理最終由兩根15m高排氣筒(5#、6#)排放;鍍膜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通過2套燃燒筒+防爆除塵器+水洗塔裝置處理最終由兩根15m高排氣筒(7#、8#)排放;圖形化廢氣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絲網印刷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最終由1根15m高排氣筒(9#)排放;廢氣排放濃度分別滿足《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要求。
(2)水污染物
本項目廢水包括:生產廢水、酸性廢氣洗滌塔洗滌廢水、硅烷廢氣水洗裝置廢水、循環冷卻水排水、生活污水等,上述廢水經預處理達標后接管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尾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
(3)噪聲
本項目通過采取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廠房隔聲、合理布局、加強廠區綠化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大氣環境影響
正常工況: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均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占標率較小,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非正常工況: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均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占標率增幅較大,因此,企業要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廢氣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杜絕廢氣非正常排放。
(2)水環境影響
項目廢水接管泰州市城南第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根據污水廠環評結論,尾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后排放,對水環境保護目標基本無不良影響。
(4)固廢影響
本項目所有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實現零排放,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經過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做到達標排放;項目建成后不會降低當地的環境功能要求;項目建設得到所在地公眾的支持,在加強監控、建立風險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的情況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來講,該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公眾可在網絡查詢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DOw2bddY9XwftUHJBh8znw
提取碼:co5s
公示期限:2022.3.2-2021.3.16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范圍: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圍內。
征求公眾范圍:項目周邊區域內的公眾是本次調查的重點,同時,關心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都可以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公眾意見表的鏈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公示期限內,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向環評單位反饋意見,并請注明“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GW單晶電池項目公眾意見”。(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1)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邵先生;
聯系電話:13852589292;
(2)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單位名稱:江蘇易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工;
聯系電話:18752724487;
公眾在發表意見時,請盡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向您反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
公示發布單位: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