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2339
泰州市神龍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合成橡膠消防水帶、滅火防護靴及環保型干粉滅火器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信息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生態環境部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應當征詢與本項目相關的個人和部門對該項目的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敬請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要
企業擬適應性改造原有廠房生產車間5000平方米并建成與之配套的研發、倉儲等輔助設施;項目購置擠出機、轉機、數控車床等加工設備,新增生產線,建設“新型合成橡膠消防水帶、滅火防護靴及環保型干粉滅火器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該項目已于2020年5月7日取得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的備案,備案號為泰高新經信備[2020]17號,項目代碼為2020-321271-33-03-624850。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新型合成橡膠消防水帶3000萬米、滅火防護靴100萬雙、環保型干粉滅火器300萬個的建設能力。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運營期將產生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
1、廢水
本項目廢水包括: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檢驗廢水,蒸汽冷凝水做清下水直排雨水管網,檢驗廢水作為冷卻水池補充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接管濃度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表2間接排放限值,接管至亞同環保水處理(泰州)有限公司進行深度處理,尾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尾水排入許鄭河匯入新通揚運河。
2、廢氣
2號廠房混煉、開煉、擠出、硫化、風冷、濾膠廢氣產生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CS2、臭氣濃度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一套布袋除塵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的排氣筒(13#)排放,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基準排氣量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表5中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煉膠、硫化裝置標準,CS2、臭氣濃度排放量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
5號廠房熱熔、襯膠、印刷廢氣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通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的排氣筒(14#)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1號廠房卸料、攪拌、刷膠、浸油、晾干、硫化廢氣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甲苯、二甲苯、CS2、臭氣濃度通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的排氣筒(15#)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基準排氣量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表5中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煉膠、硫化裝置標準;甲苯、二甲苯排放濃度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表5中輪胎企業及其他制品企業膠漿制備、浸漿、膠漿噴涂和涂膠裝置標準;CS2、臭氣濃度排放量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
7號廠房噴粉、灌裝廢氣產生的粉塵通過一套布袋除塵器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的排氣筒(16#)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及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7號廠房烘干、印刷廢氣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通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的排氣筒(17#)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7號廠房切割、焊接、拋光產生的煙粉塵通過除塵裝置進行收集處理,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密煉機、開煉機、上輔機、濾膠機、風冷機組、橡膠擠出機、硫化臺、硫化罐、攪拌機、儀表車床、在線切割、逆變式直流氬弧焊機、二氧化碳焊接機、點焊機、自動翻碼滾字設備、自動靜電噴涂設備、筒體拋光整套設備、干粉瓶三工位瓶口焊接設備等設備。類比同類企業,噪聲值在70~80dB(A)之間,通過采取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廠房隔聲、合理布局、加強廠區綠化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所有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實現零排放,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經治理后排放濃度均低于排放限值,對環境空氣敏感區及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影響很小,項目建成運營后區域大氣環境功能類別符合二級功能區劃要求。
本項目各股廢水經預處理后接管至亞同環保水處理(泰州)有限公司,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建成后噪聲源對外環境的影響在允許范圍內,各廠界測點噪聲值仍符合功能區標準要求。建設單位對生產中產生的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其處理處置途徑是可行的,同意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危險固廢的儲存和跟蹤管理,建立臺帳,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妥善處理后,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火災、泄漏事故。為此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項目的設計、施工、運行,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嚴密的防范和應急措施。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應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效地緩解事故的影響,最大限度減少環境風險發生概率。通過估算,本項目采取一定的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后,其環境風險可達到環境可接受水平。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經過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做到達標排放;項目建成后不會降低當地的環境功能要求;項目建設得到所在地公眾的支持,在加強監控、建立風險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的情況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來講,該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公眾可在江蘇易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紙質本,或在網站上查看報告的鏈接https://space.dingtalk.com/s/gwHOAmz99wLOHHuH7APaACAwYmY0Yjk5ZTEwOGU0NmY1YTc0ZDNkMjY0MGUwMjVlOQ 密碼: AgUX。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范圍: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圍內。
征求公眾范圍:項目周邊區域內的公眾是本次調查的重點,同時,關心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都可以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公眾意見表的鏈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公示期限內,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向環評單位反饋意見,并請注明“泰州市神龍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公眾意見”。(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環評單位:江蘇易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姚工
聯系電話:18961022702
電子郵箱:2318464239@qq.com
通訊地址:泰州市海陵區迎春東路98號1幢二樓
建設單位:泰州市神龍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泰州醫藥高新區寺巷街道科創路58號
聯系人:王總
聯系電話:18936789616
郵編:225300
公眾在發表意見時,請盡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向您反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
公示發布單位:泰州市神龍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20年10月20日